他出身军人家庭,走上父辈的职业道路如同呼吸一般平常。
甚至连他也想象不出来[当木匠、当铁匠的温特斯]是什么样子。
“好啦,不谈这些。”眼见又要给将军们开批判会,艾克迅速终结掉话题:“燃火系法术为什么不强?控制火焰不厉害?”
温特斯叹了口气:“燃火类魔法不是控制火焰,而是用魔法代替火焰实现效果。没有燃料,就没有火。像石头这类玩意,就算把宫廷法师叫过来,它也不会燃烧。
因此燃火系法术极度依赖炼金材料,而加速系法术拿点硬物就行,音系法术甚至不需要施法材料。若是以命相搏,不等我掏出施法材料,你就一剑把我解决了。”
“怎么会?”艾克笑着说:“刚才不是烧了我的头发,若是真打,你把我头发引燃不就赢了?”
这个下流的点子给了温特斯一些启发:“或许难度比较大,但是可行性还是有的。”
他越想越觉得有意思:“真是肮脏的想法,我要记在我的法术书上。这下,你也有独创法术了。就叫[阿克塞尔的毛发燃烧术],如何?”
“这就是法术?也太儿戏了!“
“为什么不算?一条胳膊、一把剑,都能分成无数种招数。你想到一种燃火类法术的独特用法,为什么不算发明法术?”
“那就叫毛发燃烧术好了。”艾克应付道。
“有了思路,剩下的就是实验和练习。得找点真正的头发来练,你要不要捐一点给我?”
“那我要是把头发都剃光,这招还能用吗?”
“那……”温特斯想了想:“……那就只能用回我的老套路。一发闪光术,抡着剑上去砍。”
艾克轻轻笑着:“我真的很想成为施法者,哪怕是最蹩脚的施法者也行。不为‘十年人事’,也不为别的,我就是喜欢魔法。”
温特斯能理解艾克所说的想法,谁在年少时没有伴着成为骑士和魔法师幻想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