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角吹响,军队进城,百姓的欢呼和尖叫此起彼伏,几乎要将耳膜震破。当年轻俊秀的临淄王与挺拔英气的大将军出现时,楼上燕瘦环肥的女人们趴在窗口朝街上放声尖叫,胆大的女孩儿争相抛下鬓角簪的鲜花和贴身携带的手帕,漫天红绡软香纷纷而下,长安街上沸腾到了极点。
男儿们艳羡的模样,女人们爱慕的神情,那一刻天下所有的荣耀,都被那两个男人尽数包揽。
七弟武崇行摆弄着桌上精致的瓷杯,只瞥了一眼楼下,便皱起眉头冷冷道:“我讨厌那男人!”
十二岁的崇行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语调却透着与少年人不符的清冷和锋利。我一噎,讪讪地放下了手中啃了半边的花糕。
眼前一片染着墨梅的衣袖飘过,张六郞施施然沏了壶新茶,艳丽的桃花眼一挑,他轻飘飘问道:“薛珂,你聪明一世,知道自己最失败的地方在哪儿吗?”
我诚恳而认真回答:“花三年的时间养出了一只白眼儿狼。”
张六郎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用一种近乎怜悯的语气对我说:“不仅如此,最要命的是你居然还喜欢上了这只白眼儿狼!薛珂,有时候我可真同情你。”
五年来,这样的话我已听了太多太多,与其说习惯,倒不如说早已麻木了。我摆出像日本动漫里的男主角一样造型——单手托着下巴坐在窗边,安静地凝视窗外。透过一片黑压压的人头,视线所及的地方,是那男人漂亮的银铠、殷红的战袍,以及……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英俊的侧颜。
我用手中的折扇敲着窗棂,笑得风轻云淡,“非公子无情,是女儿薄命。”
话音刚落,远处那身披战甲、骑着大宛良驹的男人却像察觉到了什么,忽然转过头来,目光透过重重人影狠狠地撞上了我的视线。
手中折扇一顿,时间凝固,世界仿佛霎那间静止。
楼上不知哪家的小姐别有情趣,将一篮子桃花瓣儿纷纷扬扬洒下,宛如染了胭脂的香雪飞舞,模糊了视线。我曾感慨,这长安的桃花开得再美再艳丽,也比不上洛阳城那国色天香的牡丹……
哦,对了。五年前的洛阳不叫洛阳,而是唤作‘神都’。
五年前的临淄王李隆基还惶惶然有如丧家之犬,五年前我还能和上官静天南地北地胡诌胡闹,五年前的万象宫和鹿鸣塔还没有倒塌……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日月换了新天。这么说吧,五年前的李氏江山还掌握在一个女人的手中,而五年后,连这个女人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