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莫说当然要录用吴明明,她还想后期找吴明明的麻烦呢。
至于给吴明明开怎样的薪酬,顾小莫没给出明确的数字,她让张宝良自己看着办,毕竟张宝良在电影圈混迹多年,对于利益分成这种事,他了解的更多。
张宝良同意了吴明明的要求,可以给她五十万保底,但这五十万在电影票房中所占的比例只能是万分之一。
也就是说,当电影的最终票房公布后,如果万分之一没有五十万高,那么吴明明得到五十万的酬劳,如果万分之一在整个票房中所占的数字多余五十万,那么,吴明明得到万分之一的报酬。
这个酬劳比例对吴明明是有利的。
可吴明明还是想提升下分成比例,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她这做法和菜市场卖菜的大妈一样,拼命提升价格,只为自己多挣点钱。
许林抢在张宝良之前,回答这个问题。
“明姐,刚才宝宝开出的分成比例,是我们能给出的最大优惠力度,如果你不能接受,那么只好谢谢再见了,我们重新选择其他的演员来饰演这个角色。”
许林这句话柔中带刚,意在告诉吴明明,别得寸进尺,我们是有自己底线的。
“好吧。”吴明明道:“那行,就按照你们刚才说的方法签订协议。”
正好许林已经拟定好了合作协议,给了吴明明一份,让她看下,是否有异议。
吴明明没有看,她没心情看那些法律条文一样的内容,她也看不懂。
她把这份协议交给带来的那两个助理中懂法律的那位。
看完协议,她的助理对她点点头,表示协议没问题,可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