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自家领地上的水源,四只雄狮上前喝了点水解解渴,乔七夕率先喝好,侧头瞥了一眼男朋友仍鼓动的腹部,瞧着似乎又精瘦了一点。

走在水边的树荫下,有几只陆龟在乘凉,狮子们对它们投去好奇的目光,似乎在考虑对方好不好吃。

这是鳄鱼的食物,其实鳄鱼的咬合力相当可怕,可以轻易咬碎陆龟的硬壳。

而狮子的咬合力在排名榜上,反而还不如美洲豹和鳄鱼。

承风和青霜大概是饿了,竟然走过去嗅探这些满地爬行的奇怪东西,不过当他们过去的时候,陆龟早已把四肢和头部龟缩起来,狮子拿它们无可奈何。

乔七夕和奥狄斯则是没有什么兴趣,他们见过太多龟类,知道就算龟类能吃也吃不着。

一般来说,有狮子在的地方大部分动物都会闻风而逃,不过草原上就是有一些动物不怕狮子,或者说不怕任何存在,那就是草原上的传奇一哥蜜獾,大部分人亲切地喊他平头哥,因为他头顶上的毛发和背上的毛发是白色的,其余都是黑色的,看起来就像一个故意染的大背头造型。

都说一獾战三虎,十獾创世纪,这只莽莽撞撞在寻找食物的蜜獾一头撞到乔七夕的脚上,不仅不怪自己眼瞎,还对着‘挡’他去路的地方攻击了一下。

受害狮乔七夕:我当时就愣住了,想发火,但一看,平头哥!

四只雄狮目睹蜜獾撒野,然后从他们脚边穿梭而过,竟然没有一只狮子去攻击蜜獾,一来是因为蜜獾肉太少,也不好吃,二来是省力气,有这功夫不如去搞大的猎物。

奥狄斯将蜜獾当成了普通的兔子,这对乔七夕没有什么威胁性,他只是看了两眼就继续往前行。

现在捕猎,要到远一点的地方。

热风吹来了一股腐肉的味道,四只雄狮不约而同地向那里走去,北极熊不介意腐肉,狮子也不介意,不过等他们赶到之后,却并不想吃这只死去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