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声,从他的口袋里抽出手机,打开屏幕。
这个年代,还没有发展出日后的指纹解锁技术。就连屏幕密码,也只是简单的四位数字。
我熟门熟路,在上面输入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整个过程里,季宵很乖地被我抱着,一动不动。
等到进入他的手机主页,我点开通话记录。
第一页,就有两个字,“邵佐”。
我笑了下,抱着他的手往下滑,半是安慰,半是手痒,揉一揉他。
季宵露出一点纠结表情,欲言又止。
我说:“我手机上也有你的号码,刚刚想要给你发短信,结果灯就亮起来了。”
季宵听了,笑一下,说:“嗯,那咱们算是‘成功会师’?”
我说:“先来分析一下现在的情况?”
季宵:“好。”
我说:“要开车出去吗?”
季宵:“好。”
我露出一点无奈表情,说:“元元——”
季宵:“嗯?”
我说:“刚刚找不到我,是不是吓到你了?”
季宵一怔。
我叹口气,“你对我太不放心了。我严肃地怀疑哈,要是真有能把我变成十公分小人的东西,你肯定会用在我身上。”
我这么和他开玩笑,季宵的情绪慢慢缓和,说:“难道你就不会用在我身上吗?”
这倒是把我问住了。
我思考一下,勉为其难,承认:“大概会吧。”
因这句话,我心头多了很多旖旎思绪。只是当下场合,不好和季宵说。
我们这么聊了几句之后,气氛缓和。季宵看一眼我身后的车,乐了,说:“这还是个公车啊?对了,也不知道这场游戏的场地有多大,没准咱们根本出不去。”
我说:“这倒是。”
十年前,这里只有一个部门在的时候,是一个小小的院子。
院子朝外是楼,里面则是员工宿舍。
季宵想一想,提议:“不过还是试一试?”
我耸耸肩:“好,听你的。”
他前面太不安,我需要给他一点掌控感。
我们到底坐上车。这一次,由季宵来开。我则负责对照两人手机上的信息,另外,就是按照前面说的,翻看杂物盒。
里面东西果然很多:一些用来放歌的碟片,许多票据,卫生纸……我竟然还找到一颗棒棒糖,看包装,是草莓味。
我顺手把棒棒糖拆开。季宵用余光看我,说:“你还真敢——唔。”
我把棒棒糖塞到季宵嘴巴里。
季宵一边的腮鼓起来,幽怨地看我。
我说:“宝贝,待会儿我再亲你,你就是草莓味了。”
季宵听着,面色变化,到底轻轻哼了一声,未说什么。
我们都知道,这里的一切,本质上讲,不会伤害到我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