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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美小声嘟囔:“你不是说我嫁人就不管我了吗?”

明美妈:“你嫁人了就不是我闺女了吗?你是我的闺女,我就什么时候都能管你,你要是给我作死,你嫁人我一样能打断你的狗腿。”

明美妈可记得,上一次她闺女抓了贼,那边就相中她的身手了,还要给她调过去。明美妈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同意的,这多危险啊,小姑娘家家的做个售票员都好,福利待遇好,工作体面。

如果去执法部门工作,那多遭罪啊,还危险,当妈的反正是坚决不同意。

她拎着明美的耳朵说:“你给我记在心里,如果敢给我搞小动作,我可对你不客气。”

明美:“哎哎哎哎,我知道,我知道的,妈你别动手啊。我没想去啊,真的真的,你相信我。”

明美妈看着明美的眼睛,说:“勉强相信你。”

明美:“呼!”

她确实没想调走的啊,主要是她觉得自己除了身手好,别的都不行,那种需要脑子的单位,她不适合啦。她就是一个莽女。

约等于莽夫的莽女。

动动手还行,跟坐车不文明的乘客吵吵架还行,可做不了什么公安。

再说,上次人家的这么说了,这次没说呀,她揉揉耳朵,出来冲着庄志希抱怨:“你没听见我叫嘛,竟然不来救我。”

庄志希:“……我惹不起你妈啊,我哪儿敢得罪丈母娘啊,这要是得罪丈母娘,可比得罪媳妇儿还惨的。”

明美:“呵呵。”

庄志希:“等我回家给你好好揉一揉,好不好?”

明美:“哼,晚了。”

庄志希:“罚我伺候你一百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