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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发出疑问的声音,说:“他们把猪尾巴还有猪蹄子都砍下来扔掉了,这些败家孩子,这可是肉啊,怎么就这么扔了啊。”

她心疼的仿佛那是自己的猪猪。

痛心疾首。

庄志希也惊了一下,疑问着说:“砍下来?”

明美带头:“对啊,一直再砍,我都有看到的。呃,他们重新捆上猪上路了。不过刚才似乎有个小子想把猪头也砍下来。但是被其他人拦住了,没同意。”

庄志希也纳闷,嘀咕:“为什么啊。”

就很费解了。

这个时候,他终于爬了一段距离,也算是能享受明美的视野了,他一看几个少年,就笑了,有点了然他们这样做的原因。他说:“他们砍掉这些,是怕自己往山下走抬不动。尽量争取减轻负担。”

他停顿了一下,说:“我猜,你说的砍掉猪头,他们肯定也考虑过,不过大概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干掉一只野猪,所以还是留着这个猪头做勋章了。”

庄志希觉得自己这猜测八-九不离十,这几个少年看起来哪里是小伙子,他打眼儿一看就十四五。十四五岁的少年抬一直看着足有二百斤开外的大野猪下山,他们就算是人多也遭罪的。

不得不说,舍弃一些细枝末节,他们倒是挺聪明的。

与其遭罪很久,踉踉跄跄都不能把这头猪弄下山,肯定是现在这样更好一些。如果他们能舍弃肉不多的猪头,估计更好,不过很显然他们不舍得。只能舍弃尾巴和猪蹄子了。

可怜的猪尾巴,那么点点,占什么重啊,真是欺负尾巴。

不过十四五的少年,他们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也不是很懂啦。

庄志希:“真是浪费啊,那猪蹄子特别好吃的,煮熟了蘸酱油好吃;铐起来有点焦焦的撒上辣椒面也好吃,如果切成块,炖萝卜也是顶顶好的,那个味道哦,真是绝了。我跟你讲啊,如果说我们家也有猪蹄,那肯定能做出……”

啊啊,不能说了,越说越馋。

哧溜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