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过了,床上没有。”
兰漪强忍着怒火,叫来数名侍女将整间屋子仔仔细细地找过一遍,果然和他猜的一样,就是没有,一定是被人拿走了。
至于拿走脚镯的人不用做他想,一定是庄宴,昨天庄宴就盯着他们的脚镯看了半天,必定满心妒忌,于是深夜悄悄潜入偷走脚镯,说不定现在就戴在足腕上。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理由是,除了庄宴之外,也就没有人能从他这个化神老祖眼皮下偷走东西了,必定会惊醒他。
乐正兰漪气得手抖,这个不要脸的老东西,偷走脚镯是想自己戴上吧,他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
身材那么高大,手腕脚腕也粗壮,戴上去就是绿毛王八戴红花,想想就倒胃口,恶心死人了!
他内心疯狂将庄宴贬损一通,偏偏还不能说什么。
一来他打不过庄宴,二来他手中没有证据,若是凭空向桃卿告状,庄宴死不承认,他不能拿回脚镯不说,庄宴可能还会盯上他,他才是真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待他重夺魔尊之位,他定要号令群魔去重台界挖坟掘墓,砸了庄宴全家的祖坟!
兰漪越想越恼火,脸色被气得雪白,桃卿忧心他的身体,连忙安抚他:“雁雁别急,我的这只你先拿去戴,你的那只再让他们替你找找,一定能找到的。”
“我不想要郎君的。”
其实兰漪并不怎么喜欢这个脚镯,嫌它做工女气,但因它是桃卿送他的第一件礼物,又能与桃卿各自佩戴凑成一对,他便爱屋及乌,甚是珍视,就连沐浴时也要戴着。
对他来说,不是他的那只脚镯,或者不是和桃卿一起戴,再漂亮的东西也失去了意义。
乐正兰漪气了半天,面对桃卿温柔的注视,他忽地委屈起来,小声说道:“我就想和郎君一起戴。”
“这简单,再买就是了。”
桃卿摸摸兰漪月华般的银发,盈盈笑道:“买上十对八对,雁雁戴哪个我就戴哪个,你看这样如何?”
兰漪被他哄得面红耳热飘然欲仙的,恨不得扑上去猛亲他几口,只是因屋中还有侍女才作罢:“郎君对我真好……我都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