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莫不臣对上白鹿温驯的双眸,白鹿轻甩尾巴,如实回答他:因为你有心,其实你是天生情种的道体,你对桃卿的爱慕和顾雪庭没有关系,它完全源于你自己的内心。

即便你一次次地忘记桃卿,也终会重蹈覆辙地爱上他,所以不要再白费功夫折损自己的道体了,你应该正视自己的心,接受自己对桃卿的爱慕。

听完它的一席劝告,莫不臣垂下琉璃似的双眼,望着地面上的白草,良久后轻声问道:“我之前就曾经剜过自己的心,是吗?”

白鹿点点头,莫不臣又问:“既然我知晓自己是天生情种,剜心无用,为何还要这么做?”

因为你太痛苦了。白鹿无声地说,桃卿不钟情你,他只喜爱裴之涣,你得不到他的心,这才选择忘记他,放弃你对他的情意。

听闻桃卿已有喜爱之人,饶是莫不臣忘却了对他的倾慕,也仍然难免心口一痛,好似被剜去了一角。

他想到方才做过的梦,追问白鹿道:“我和桃卿是不是有过肌肤之亲?”

没有,那只是个梦。白鹿回答他,倒是你曾经将自己的情丝做成了小兔子送给桃卿,比起你和桃卿,他们两个的关系要更亲密些。

莫不臣静默无言,最终趺坐下来,将翻涌的情绪强行压抑下去,抽出许多情丝,做成几只小兔子,把它们扔进了神国里。

他知道此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可他又能如何做?他不能毁了自己的无情道。

至于桃卿……

他垂眸看向云雾缭绕的山下,凝视良久,决定一切照旧,三天一次地教授桃卿神道。

正如他对桃卿说过的,他收了他的愿力,并向他做出许诺,就必须将神道教给桃卿,否则他就会承受因果反噬。

待桃卿学会神道,他对他是杀是留,还要看命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