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煜自然不知道他心中的想法从“喝了酒难受”一路横冲直撞到了“国家什么时候颁布法令管理糟粕文化”,只是听他问这么一句,心里蓦地软了一块儿。
其实真没时初想的那么不得了,除了刚毕业出来那年不谙世事上了几次当,后面他都能把握好自己承受范围之内的那个度——毕竟遇见了什么事,都有父母作为过来人给他传授经验和兜底。
而且后来他才知道,当初自己一心想着摆脱父母单独创业,其实他爸他妈暗地里没少操心,背着他给一些领导私下打点过,也动用了不少人脉,他才得以顺风顺水有个良好的开端。也就是最近几年,他爸妈想着儿子羽翼丰满了,才真正放手。
只有时初这么傻,仗着他那个混蛋爹的酒鬼基因,不知天高地厚地跟混迹酒场的老狐狸拼酒,真当自己身体是铁打的。秦煜俯下身靠近时初,没回答他,反而轻而迅速地在他唇边吻了一下,才说:“别想了,过来吃点早饭。”
此刻时初的思绪已经飞驰到了“论联名上信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限制酒桌文化的可行性”上,脑中混乱的龙须酥只能处理单线进程,乍一感受到温暖柔软的触感,还惯性地将联名上信的可能通道想完。
之后,龙须酥集体爆炸,在灼人的温度之下融化成一滩黏糊糊的液体,顺着神经元流向四肢百骸。
时初话都不会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怨念都没了,如何打倒糟粕文化的想法自动被丢到八百里外开。直到晕晕乎乎坐在餐桌边喝下第一口粥,才大梦初醒般活了过来,刚想说话,味蕾却抢先绊了他一下。
他又舀了一勺粥喝下去,盯着碗里的米粒看了半天,抬头问秦煜:“怎么这么好喝?”
“是吗?”秦煜也舀了勺,仔细感受了一下,不就是楼下他们最常去的那家粥店吗,这么多年味道一直没变,反正他没尝出来什么不一样。
时初将碗里的粥喝了个精光,然后和秦煜一起出了门。他要回研究所那边的住处,秦煜开车把他送过去,在楼下嘱咐要是觉得身体哪里不对劲,千万别硬撑着,及时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