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他最喜欢的就是听人说什么闯贼、献贼这他们的事了,当然,他也比不了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那些人。人家就算是当混混那也是做大哥的。而他没那能奈,就是有也不敢去干造反的事情,缇骑的马鞍旁可不缺地方挂脑袋,拿自己的脑袋换人家升官发财,干这种事的人得多蠢啊!

顶多也就是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本乡本村大都是一门一族的亲戚,即便是偷只鸡摸条狗,也就是挨上顿打,遭两句骂。没有谁因为他偷鸡摸狗喊来缇骑。

可这并不妨碍他喜欢听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他们那号人物的事啊,虽然真让他杀人放火他也没胆量。但经不住那些人说着什么,当年闹闯贼的时候,不少像他这样的混混三五成群的在乡间里晃荡着,也不是去杀人放火,也就是耍个无赖,到地主老财家里吃个大户,骚扰一下大姑娘小媳妇什么的。

当然,要是抓着机会,尝尝肉味,那也是寻常的事情,至于官府?天下大乱的时候,还有官府屁事啊!

那种日子才是日子啊,领着几百上千的流民,冲到地主才财家里吃喝……直到把他家的粮食吃完了,吃空了为止。

逢着灾荒的时候,官府通常是不管这种事情。这种时候,不出民变就要谢天谢地了,激民造反?糊涂!吃大户就吃呗……反正又不是吃自己!

那日子好啊!

可那种日子也就是听人家说说,毕竟都是十年前的老事了,现在还不等他去吃,缇骑就杀过来了,把脑袋往马鞍旁边一系,妥妥的功劳啊。

得,还是想想得了!

不过,现在吃不了大户,但是能吃着官府,今年遭了水,官府设了粥棚,向灾民施粥。

那粥不仅管饱,而且还不用讨!

这日子,过得简直就是神仙日子。

又一次,端着破碗朝着镇上的粥场走去时,他并不知道,昨个村子里的李老财,按辈份那货得喊他一样叔,已经把他的名字给报了上去。

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二流子一个。

搁在村里是祸害,这样的人,送到承化去吧。

那边不是发媳妇嘛。这也好,让六爷家有个后,六爷黄泉之下,也是会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