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页

经过一番的说教,亚伦才说服了艾丽莎,保证再加,才让艾丽莎放心下来。

至于阿曼达,莫逍城简简单单一句话,“放心,我有分寸的”,就打发了阿曼达,把她的话塞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

两两对站一边,亚伦执的标准的击剑型的长剑,没有剑刃,是圆圆的一条钢鞭,在剑头有一个棱锥形的剑尖,十分地锋利。

而莫逍城,他执的则是中国古剑,大约三尺(一米)长,宽两指,整体重量要比亚伦的长剑重一些。而且,因为长时间没有打磨的原因,两剑刃也没有太锋利,至少不用力划到人皮肤上的话,不会划出条血痕来。

在英国,骑士腰间都别剑,为正义而战。发展到现在,虽然一般人不会佩剑出门,但击剑依然是英国的一项比较受欢迎的体育活动。而且玩这种体育竞技的,一般都是年轻人,舞剑潇洒,风度翩翩,可以引来女孩的崇拜与钟爱。

每一年,英国都会向全国举办一场击剑比赛,选出最厉害的击剑手。而亚伦已经是连续几年的击剑冠军,加上他显赫的家世,英俊的样貌,被称为是英国女人的最佳白马王子。有无数的女孩暗恋他,追求他,可惜的是,他一心只钟爱英国皇室公主艾丽莎一人……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亚伦对莫逍城的武功虽然还不是太了解,但是他知道,莫逍城的拳头武功绝对是高中之高。要是论拳头功夫,十个他都不如一个莫逍城。可论到剑术,他就有信心把莫逍城击败。他一身的功夫,就在一把剑上。

他十岁就开始练剑,受到最好最专业的击剑术传授,十几个寒暑下来,他的剑术已经是造极登峰,起码在英国青年一代剑手中,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

现在莫逍城的年纪不过与他相仿,他就不信了,一个平时连剑都少拿的人,剑术会比他高明?即便是对方的拳头功夫比他厉害十倍。他可是被称为英国最具潜力的击剑手,剑术在青年一代中堪称王者。

要说亚伦对自己的哪一方面最具信心,不是他帅气的样貌,也不是他显赫的家世,而是他手中的一把剑。

莫逍城能够感受到亚伦的强大信心,他心里暗自赞叹,脸上不动声色,把剑横在自己面前,等待着亚伦的进攻。说起来,他执剑还真没几次,握枪的次数还比较多一些。要是大家都不用兵器,莫逍城单手在三招之内就能打败亚伦,轻松至极。但击剑的话,就难说了,他看得出,亚伦的剑术真的很不错。

剑是兵器中的王者,不是单靠蛮力的,主要靠的还是技巧,看招式。

亚伦一剑在手,自信满满,他平举手中剑,对莫逍城道:“莫先生,你远来是客,先出招吧。”

莫逍城微一点头,喊了一声小心,就提剑冲向亚伦。

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