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已经不是很远,我打算在周边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回味一番,然后,洗个澡,把胡子什么的刮一刮。
我已经很久不知道刷牙是什么滋味儿了。
我身上布满了旅途的尘埃。
我的脸是跟藏人一样的古铜色,包括我脖子,手上的皮肤也全是那种颜色。
我脸上长出的胡子已经很长,很长。
它让我看上去就像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叔。
花球儿的身上也是布满了尘埃,并且由于在回来路上,它擅自跑到河水中抓鱼来吃,然后身上的毛让水打湿后又沾了泥。所以,这货已经无法让人正确分辨它的物种了。
它看上去就是一只介于猫与狗之间那么个小家伙。
我在距离日喀则市区大概不到十公里的一个小村子边见到了一个汉人开的一个庭院式的小旅店。
我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时间流转,眼下的季节已是秋天。
我开了车,来到旅馆门口,正好看到老板正跟几个明显驴友打扮的年青人在聊天。
此时我已经将铅汞之物缩回,所以我的情况很特别,现在就是,我如果不用铅汞之物,就不会实现什么感知,等等之类的神通。我只是一个有力量,有身手的普通人。
这个法子按齐前辈的话讲是叫做不漏。
因为,如果我提了那道力,在拥有一系列神通,本事的同时,我本身也处于一种泄漏的状态中。
而若想有大成就,就得做足了不漏。是以,除非真遇敌受感,铅汞之力自行出现。否则我不会主动去用那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