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社会不发达的时候,大家出门基本都带着钱,区别只是多少而已。
巩兴强有着丰富的经验,只要看几眼,基本就能猜到目标把钱藏在哪里。
他一双手灵活无比,夹着一片薄而锋利的刀片,能轻易划开各种皮包衣服,拿出藏在里面的钱或贵重物品。
那时候是巩兴强最为辉煌的时候,手里大把大把的钱,身边跟着几个想要学手艺的徒弟,伺候他比伺候亲爹还要上心。
可惜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飞速发展,到了如今,街上到处都装上了摄像头,大家出门也渐渐不带现金了,一个手机什么都能搞定。
起初巩兴强没当回事,偷不了钱没关系,那就偷手机,也是一样。
可问题是,手机渐渐不值钱了。
巩兴强以前收的那些徒弟,进去的进去,改行的改行,一个没留下。
他当了一辈子贼,父母早死了,没什么亲戚,没结婚也没孩子,到老了开始觉得有点空虚,于是花了很久的时间,找了个徒弟,继承他的衣钵,死后给他收尸哭丧。
“不是钓鱼的?”巩兴强闻言,神色一紧。
“我起初也有点怀疑。”向飞文说。
虽然说这年头偷钱偷手机的贼已经很少了,但大多数人还是有点警惕意识的,很少有会给手机挂个玩偶,再把玩偶放在口袋外面的。
都不需要任何技术,趁着人多,手一伸,就能把手机给扯出来。
向飞文当时看到了,第一反应是钓鱼的。
然而他耐心观察了半天,发现那真的是个傻子,他轻松就把手机偷到了,还在那里跟对方聊了半天,后者根本什么都没发现。
之后他站在暗处,看着那个傻子带着一个女人和小孩走了。
“这玩意还挺有意思的,师父你摸摸。”向飞文说着话,把手机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