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知静矮下身去,余初跃到他的背上,双臂环在他胸前。余初比过去长高了,但谭知静还能像他十八岁时那样,轻而易举将他背起来,背着他往前走。
谭知静背着余初,问他:“喜欢来这边吃饭吗?”
余初说“喜欢”。喜欢看见姐姐;喜欢看见媛媛;现在看见姐夫不再尴尬了,所以也喜欢看见姐夫;有些害怕老爷子,但也喜欢看见老爷子。
谭知静笑着回头看他一眼,脸蹭到余初的嘴唇。
余初也笑起来,嘴唇贴在他的颈部的皮肤上,继续说:“也喜欢和你单独待在一起;喜欢我妈回家的时候,你跟我一起回去看她;还喜欢在公司的时候,假装和你没那么熟。”
“怎么都喜欢?”
“怎么都喜欢。”
一种奇妙的体验,怎样都喜欢。既喜欢今天永远都不结束,也喜欢明天那新的一天。
“读博也是真的喜欢?”
“起码不讨厌。和做生意比,我觉得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这时余初想起别的事情,问谭知静:“你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怎么样?”
“挺好的。你以后想留校当老师?”
“有这个想法……知静哥哥,你觉得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好吗?”
谭知静在心里说他是小傻瓜。余初在日记里写道,他当年打算转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学医,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尊敬医生这个职业,但因为学医的年头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遗憾地放弃了。他还计较自己当年因为班主任的事而给他打那个电话,猜测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好感。后一件事他要找机会解释给余初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