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暗恋对象。
她一瞬间就明白了云苏的用心,给自己的女儿保留了最后一丝尊严。
这样的人,童梦能认识,是她的幸运。
童妈妈转身,处理秦岭的事情。她是一位妈妈,而她本姓韩。
两个政治家族之一的韩。
秦家,她也许撼动不了,可一个小小的秦岭,不足为惧。
另一边的云苏与闵盛一起回了家,两个人没有人提起这件事,仿佛没有发生一样。
第二天,开学了。
准时上班的云苏,心绪有些凌乱,她脚步轻转,去了法律系旁听。
也许只有法律,才可以给人秩序的安全感。
云苏没有打扰任何人,她只是站在了后门的门口,静静地听一听。
此时正在讲强奸罪的法律条令。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面有同学举手,老师点了那个同学,让他她提问。
“老师,强奸罪的恶劣程度,为什么不是死刑?那样就不会给他们留有侥幸的心理。”
老师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看着下面的同学,开始询问:“有没有想回答这个问题的同学?”
“我觉得犯罪程度,并没有达到死刑的标准。”
“确实如此。”
下面的答案五花八门,老师一直没有作答,他喊了一个名字。
“杜发财。”
杜发财?
这个名字让云苏望向屋内,是那个说“我信”的男孩,还给她和闵盛发了名片。
买卖做的不错。
他确实提到过,他是大三法律系的学生。
叫杜发财的男生,笑呵呵的站了起来,他摸着头说:“我觉得之所以没有死刑,是因为我们想要留意余地。”
余地?
杜发财继续说道:“这个余地不是留给施暴者,是留给受害者。让他们有得以生存的余地。”
杜发财的一句话,让所有人都大为一震。
给受害者留有余地。
是啊!
若真的是死刑,有几个施暴者会留下受害者的性命,都是一样的死,死前拉一个是所有人的共识。
老师也不说满意与否,让杜发财坐下,继续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