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想,现在最重要的事应该是搞清楚自己在哪里。

想到这里,他直起了身。

专诸是个卖猪肉的。

但就算是卖猪肉的,也不可能一天卖十二个时辰,更不要说他家里还有个老婆。

按照史书记载,怕老婆这个梗大概就是从他身上才开始出现的,不管在外面多能逞凶斗狠,只要老婆一出声就灰溜溜地跑回家。

等到太阳落山,他自然就准备回去了。

但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的,明明已经晚上了专诸却总觉得自己有什么未尽的事,拿着他的剔骨刀在外面转了两圈,从觉得事情还没有做完。

他忽然又想到了早上见到的白衣青年,以及他的一双手。

身为豪侠,他自然没有忽视对方腰上挂着的两把剑。

他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就算是专诸也忍不住好奇,一边随意转悠着一边想。

他自己也用剑,用刀,又天生力大无比,就身手而言,在这世界绝对算是难得一见的好手,要不然之后也不会成为四大刺客之一名垂青史。

就是因为自己身手很不错,自然就能看出别人的能力怎么样,他光看叶孤城的那双手就知道,对方的剑法绝对万里挑一。

他们不时髦刺客间相互切磋,因为刺客是杀人的,只有在学习赐教时才会与别人比试,但绝对不是为了分个高低输赢,只不过是让自己的剑法更上一层楼。

这与江湖一点都不一样。

专诸想,如果能再见到他,最好能试试对方的剑,让他自己看看还有什么能改进的地方。

虽然感到心中还有未尽的事,但到底没有个具体目标,他又看看天上的月亮,觉得再不回去要被婆娘骂。

能屈服于一个女人之下,必定能伸展于万夫之上,虽然不知道前后两句话有什么关系,但专诸却是凭借着歌词,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惧内”的人,他会因为自家婆娘而回家,挺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