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辆黑色汽车发现他们以前,他们已经绕着摄政公园(Regents Park)跑了一圈,爬了两座逃生梯去饱览城市的壮观夜景,同时对伦敦眼嗤之以鼻,至少让三个出租车司机赚钱赚到眉开眼笑。在诺森伯兰大街(Northumberland St)一家叫Angelo的餐馆门口,那辆汽车悄无声息地开到了他们身边,Sherlock向John承诺一旦他们能太太平平吃上饭,就再带他来这里。
SherlockJohn情不自禁地绽开笑容。Sherlock真是光彩照人、惊世骇俗、出类拔萃、不同凡响、精妙绝伦。随便拿起个赞美的词语,Sherlock都当之无愧。好吧,可能要把彬彬有礼和八面玲珑排除在外,可是,这些词不管怎么看都相当无聊。
在他们轻率鲁莽而又不合时宜地举行伦敦一夜游的同时,Sherlock也和J开诚布公地谈了谈。婚礼和招待会上那个态度拘谨心怀歉疚的人不见了,站在John面前的是一个顽皮淘气、自命不凡的Sherlock,John被他迷住了。他确实盛气凌人、目空一切甚至爱卖弄爱显摆,时不时象孩子般的快活,激情四射,心血来潮时爱玩爱闹,放肆而又任性。
现在他蜷缩在这辆天价汽车的后座上,头靠着车窗玻璃。John突然冒出一种莫名的冲动,想蜷起身子靠在他身上,感受那起伏的胸膛和平稳的心跳。而且呃,为什么就不行呢?Sherlock怎么说也是他的丈夫。他当然有权来个小小的纯洁的拥抱。
他把自己从Sherlock身边挪开,安稳地坐到座位的另一边。不行,如果说他们之间要发生点什么,那也要Sherlock心甘情愿才是。John不会强加于人。在照相机前是一回事,现在则是另一回事。此地此刻他们不必演戏给任何人看。他们现在是在车里,在挡住了司机视线的黑暗隔间里。不,他不想那样做。不是现在,现在还不行。
他们被送到了福府,John轻轻地推推Sherlock的肩膀,让他在车门打开前清醒过来。
Sherlock猛地醒了,马上摆出一副始终警觉机敏的模样。说起话来一点也不迷糊,喔,亲爱的,我们到了。可是话语中带着一丝暴躁。
Sherlock领着他走进这座面积庞大的豪宅,穿过各式走廊,来到一个房间门外,John认出他来过。唉,不管怎么说吧,他认出了那盆蕨类植物盆景,他曾经藏在它的后面。这是Sherlock的卧室。几个表情热切的佣人突然冒了出来,想要上前帮忙。可是Sherlock不耐烦地冲他们挥挥手,让他们退下,然后把John拉了进去,几乎是砰的一声用力把门关上,并牢牢上了锁。然后,很奇怪地把前额靠在门板上,发出一声长长的疲倦的叹息。他在门上靠了好几秒钟,而John就站在那儿看着他。
终于,Sherlock回过神来,把身体站直。他转了个圈,开始解西装上的扣子。来吧,Watson医生,他说,很明显没用他们新的联合姓氏。我相信你也可以休息了。
John没动。房间很大,装饰风格低调而优雅。似乎没有一件装饰性的家具和摆设,全部都很实用,但质量极佳,而且看上去都有些年头了。他的手杖已经被人从他的公寓里拿过来了,此刻正靠在一只床头柜上。床宽大豪华,一床墨绿色的羽绒被和几个枕头以其浓烈的色彩成为整个房间的点睛之笔。房间里只有一张床,John吸了一口气。
唔Sherlock,我
Sherlock看着他,揣摩他话里的意思。你要说什么?他一边问,一边把西装脱下来,又去解衬衫。John赶紧把目光移开,并稍稍背过身去。Sherlock嗤嗤笑了。我们结婚了,John。 他提醒他。
John呼出一口气。是,我们是结婚了。但并不意味着我就对这个感觉特别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