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叹了口气。我不不是为了我们。他舔了舔嘴唇。我不知道为什么这点很重要,但它就是很重要。如果我们没结婚,我也一样会这么做。
Sherlock点点头。你还好吧?他问。
当然,我很好。
你刚杀了一个人。Sherlock指明这一点。
John踌躇了一下,某种神情在他脸上一闪而过。有点忧郁,有点痛苦也有点失落,但很快就消失了。这是事实,对吧?声音有点颤抖,然后又变得强硬起来,可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Sherlock笑着说,对,他可真不是好人。
说白了,就是个坏透了的的哥 他没能把话说完。他的双唇和舌头跟Sherlock的交缠在了一起,当他们分开时,气喘吁吁,脸泛红晕。警灯正在他们身边盘旋。
什么为什么John只顾着喘气,无法说成完整的句子,但Sherlock知道他想问什么。
扭花套头毛衣,中性色彩,让你毫不起眼但又不失体面,而且宽松到可以藏进非法枪支。牛仔裤非常适合自由活动,面料耐磨,遇上个小刮小蹭的也没事。工作靴,很旧了但还很牢固,厚厚的鞋底让你奔跑起来更稳当,份量不轻,徒手搏斗时能给对手以重创,但又不算太重,就算长途跋涉也轻松胜任。每个细节、每种面料、每种颜色都有其用意,这是城市里的保护色。Sherlock笑容满面,飘飘然,乐得几乎晕头转向。穿上这身衣服你可以去开战了。说完他又攫住了John的唇,两人的唇紧紧相抵似乎想要合二为一。
俩人分开后,John喘着气说,你们这帮时髦的家伙都太蠢了。Mycroft给我的裤子连把铅笔刀都藏不住。Sherlock呻吟了一声,重新吻住了他。
John挣扎着,动作并不坚决。别,Sherlock,我们不能在犯罪现场这么兴奋!
Sherlock性急地咬着John的下唇。我有什么好介意的?人是你开枪杀掉的。
嘘!闭嘴!John咯咯笑着,我们回家吧。天啊,我们回家吧。
唔,好。Sherlock为这个主意欣喜不已。他们一起转身,肩并肩朝大路走去。
John突然停住脚步,Sherlock跟着也停了下来。John审视着他。你,呃,真打算吃那粒药了,对吧?
Sherlock耸耸肩。当然不会。拖时间而已。我就知道你会来。
你才不会知道呢。John责备他,你就是这样找刺激的,是吧?赌上性命,证明你的聪明。
Sherlock笑了,他不想回答John的问题,于是说:你饿吗?
前胸贴后背了。但我怀疑Hudson太太的烤肉还能不能吃。
Sherlock耸耸肩。没关系。贝克街尽头有家不错的中餐馆,开到凌晨两点。中餐馆的好坏,能从它门把手底部三分之一处看出来。
喔,天哪!John啐了一口,我们的家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