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沫沫一边在心里预测着明天面试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一边读着自己写下的东西……
突然,从书中掉落一张纸片,苏沫沫拿起一看上面是一道案例分析题,不过自己的答案旁边被打了一个“×”,题目是这样的:张某十三岁时因无法忍受亲生父母的虐待而离家出走,亲生父母寻找未果。张某在流浪途中被一对善良的夫妇收养,后来张某完成学业创业成功坐拥千万身价,但是在三十岁时不幸意外身亡。
张某生前无妻无子,财产被养父母继承。两年后,张某的亲生父母得知此事,要求继承张某的遗产。
问:法院应如何判决?
苏沫沫写到:张某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养父母抚养、照顾、爱护张某,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且张某的亲生父母长期虐待张某以致于张某离家出走,可以看出亲生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故法院应当驳回张某亲生父母的诉讼请求。
不过这个答案被打了一个红“×”,在苏沫沫的答案的下面,有人用绿色的笔写了一段话。
※虽然张某和“养父母”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但是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形式上无法成立收养关系。张某的生父母抚养了张某十三年,并且生父母在张某离家出走后寻找过张某,只是并未找到,表明其生父母并无放弃抚养张某的意图,他们之间的抚养关系被迫中断。张某的生父母应当是张某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至于虐待之事应当另行解决。
张某的“养父母”因无合法继承权,所以无权继承张某的遗产,但可以因为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要求获得补偿。
在这段话后面,苏沫沫的黑色字体再度出现,写到:张某的养父母好无辜,这么判未免太无情了!后面是一个生气的表情。
绿色的字体紧接着出现,答道:法律是严谨的,要在法律条款中为养父母争取正当利益,而不是感情用事。
苏沫沫弹坐起来,盯着手中的纸片双眼一眨不眨。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道题应该是大一下学期的期末考试题。
可是……她竟然对上面的绿色字体毫无印象,苏沫沫确定这段话绝对不是自己写的,可到底是谁写的苏沫沫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由于苏沫沫大学期间并未住校,所以在班级里并没有交下知心朋友,几个室友也仅仅是见面打个招呼的关系,而自己的同座……
苏沫沫皱了皱眉,她居然想不起自己的同座是谁了,或许自己根本没有同座?
想来也是,大学的课堂又不像高中,位置并不是固定的。
苏沫沫摸着纸片上的绿色字迹,她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写的了,可偏偏苏沫沫又对这些字莫名的熟悉。
苏沫沫看着后面自己的回复,还有那个表情……她甚至可以想象到自己写这些时自己的表情。
苏沫沫起身来到书柜旁,拉开最下面一层抽屉可是里面的东西却不见了,她记得这个抽屉里放着同学录的,怎么不见了呢?
苏沫沫带着满腹狐疑拨通了苏母的电话,电话接通苏沫沫叫道:“妈妈。”
“怎么了女儿,是不是想妈妈了?”
“妈,你收拾东西的时候有没有看到我的同学录啊,就在书柜最下面的抽屉里。”
电话那端的苏母沉默片刻,回道:“……同学录你之前不是放在家里了吗?怎么突然要这个?”
“没事儿,就是想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