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谣的肤色像是奶白色的,手腕细细的,男人一只手能圈出来不说,还能留有一丝缝隙。

这样的手,被帝王绿逼人的颜色一衬,就像是羊脂膏一样诱人,骨节分明的五指动起来,如同跳跃的音符,拨动着他的心弦。

它应该是为江谣的手腕而生的,老胡咽了咽唾沫,目光落在江谣的手腕上。

江谣的食指上有一枚钻戒,是小辞当年塞给他的。

今日鬼使神差的戴上,却不显得违和。他的手不像男人一样关节粗大,体毛稀疏,几乎没有,戴着这钻戒,像一个新婚中的少妇,散发着少女的青涩和花苞绽放的成熟。

老胡捏了捏他的手腕,细细的一截,一掰就断。

江谣把他手打开,瞪了他一眼,眼里明晃晃写着:又他妈犯病了?

老胡嘿嘿一笑,放下他的手腕。

主持人揭开翡翠镯子的报价:一千七百万。

话音刚落,会场中此起彼伏的加价不绝于耳。

江谣撑着下巴,看着翡翠的价格水涨船高,直到三千万叫了两次之后,出现了一个声音:“五千万!”

老胡“豁”了一声,回头看去,江谣同他的视线一起,看到沈念翘着二郎腿,淡然的举着牌子。

王文蕴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因为三千万是他报的数字。

沈念笑嘻嘻地看着王文蕴,江谣心念一动,在手机上打字:他俩有过节?

老胡摇头,又听王文蕴说:“沈公子今天是要夺人所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