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良久从来都顶不住他直视的目光,“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兔兔这么可爱,我不吃兔兔。”
“要么抱回去养起来?”
柏里想也不想地一口回绝,“我不养。”
“那。”
温良久小心翼翼地问,“可以吃吗?”
“……”
停顿了好一会儿。柏里突然想到什么,眼底闪了闪,一只手握着陶瓷兔子,另一只手伸出去,力度很轻地摸了一下蹭到脚边的白兔柔软的皮毛。
“我以前也,有一只,这种。”
他说,“兔子。”
那是一只真正的兔子,跟脚边这只一样,鲜活柔软。
被买回家是因为他爸突然想画。一个上午过去,它的使用价值就结束了,被随手扔到了垃圾桶里。
那时候他上小学。放学后回家看到觉得很可怜,就偷偷捡了回来,养在自己房间里。
兔子很乖,定时来打扫房间的阿姨人也很好,跟他一起讨论怎么把兔子养得更健康漂亮。每天晚上写完作业,他可以待在兔子笼前很久。有时候聊天,有时候靠着笼子睡觉。有时候就蹲在笼子前看着兔子吃东西,蹲得脚都麻了也觉得很开心。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有一天上学去时他忘了锁门。课上到一半时才想起来,强忍了一上午,午休时偷偷翻墙跑回家,却发阿姨已经被辞退了。
爸爸第一次把他叫进了画室,然后当着他的面把兔子的皮活生生剥了下来。把血淋淋的兔子尸体画了一幅画送给他,笑着看他,问好不好看。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个眼神。像是在说他根本不配拥有那么鲜活美好的东西。
柏里一直留着那幅画。好让自己记住,在那个男人眼里,自己除了会说话以外,跟别的什么动物都没有区别。如果惹他不高兴,或许也会被剥掉皮,当成血淋淋的模特被画到画里。
不要对他有任何父亲的期待。
因为他从来没有作为父亲期待过他的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