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尝尝这个,这个可是荟萃楼的鸳鸯锦鸡,一半边红烧一半边麻辣,简直是人间绝味,来来来小东西,快吃快吃”
说着,一个浑身布灵瘦削俊朗的年轻人,一脸怜爱的拿着一个泛着油光的整鸡,朝着小白狐递过去。
小白狐瞬间警惕,收起撒娇的姿态,死死的盯着这个年轻人
就差把我有钱写在脸上的年轻人。
来人不以为忤,依旧热切的将烧鸡递给小白狐
李当歌轻声道“师姐,东西没有危险的话就吃吧”
小白狐翘起鼻子闻了闻随后眼睛一亮,一口咬住整鸡,随后手脚并用的抱着,就蹲在马背上库库吃了起来。
“这位公子,怎么称呼?”李当歌一脸和善道
年轻人打量了一番李当歌,微微点头
“天源宝衣?虽然是三年前的旧款,不过价值也算不菲。有资格跟我说话”
“你是第一天来京城吧?”
听到这话,李当歌惊了,他只是三年没来京城,京城什么时候出了这等贵物?
“啊对对对,在下还真是第一天来京城”李当歌从善如流道“不知公子怎么称呼?”
“叫我岑贵就行,我岑某人别的不多,就钱多,身价低于万两的,岑某人看一眼都欠奉。”年轻人傲然道
但是李当歌却对这股傲然没有反感
因为在他的世界观里,这种表现的生物有个形容词
煞笔
对于这种生物,李当歌有极高的容忍度。
啪
李当歌手里突然多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金锭
“嗯?”李当歌茫然的看向岑贵
岑贵一脸嫌弃道“看你一路风尘仆仆的,把这么可爱的小东西都饿瘦了,这点钱拿着给小可爱吃上几顿饱饭吧”
“要是不够,直接去万宝楼找我,就报我名字。”
李当歌看看手里的金锭,又看看远去的岑贵,心里默默下了一个决定
“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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