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3章

何雅在电话那头语气严肃的说道:“我是林江河先生的代理律师何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何雅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械,专业而冷静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那男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我看见安宁紧紧抓住她哥哥的手臂,眼神慌张。

安宁的哥哥也终于坐不住了,猛地站起来:“够了!”

何雅的声音戛然而止。

我慢条斯理地收起手机:“考虑好了?”

安宁轻轻拉了拉她哥的衣角,小声说了什么。

男人深吸一口气,咬牙切齿地说:“你想怎么谈?”

“很简单,”我直视着安宁的眼睛,“我只想确认一件事。”

安宁警惕地看着我:“什么事?”

“你左边胸口上是不是有一颗痣?很明显。”

房间里瞬间安静得可怕。

安宁的脸色刷地变白,她哥则暴怒地又要冲上来:“你他妈!......”

警察及时推门而入:“干什么!还想再打一架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