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杀夫案(25)

玫瑰法则 霏倾 1157 字 2个月前

公诉人:“审判长,王书磊是自闭症,有语言障碍,当天警方已经联系了法医对其进行验伤,但由于王书磊不肯配合,导致法医无法脱下其衣物进行验伤。

但法医仍然采用触检方式,隔着衣物检查王书磊身上的骨骼、肌肉。王书磊当时并无触痛反应,且神志清醒,因而法医判断王书磊没有在案发时受伤。

辩护人所述王书磊背上的淤青,正如证人曹芳所证,因为孩子患有前庭失调,经常摔伤撞伤,背上的淤青,有可能是案发之前几小时摔倒所受伤,并不一定是案发时被害人殴打所致!”

宁稚据理力争:“自闭症的孩子有语言障碍,所以无法表述身体的疼痛!但这不意味着他们身上没有伤口、没有疼痛!他们不配合司法检查,警方应该安排有资质的康复老师陪同他们完成司法检查!而非就这么放过!导致关键证据缺失!”

合议庭低声交换意见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三十分钟。

秦文珍被庭警带下去。

宁稚紧绷了几个小时的身体,这才松懈下来。

身子往椅背靠去,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曾子君摇了摇头,说:“法庭一旦确认警方程序错误,陈警官的团队,大概率要被批评处分,甚至降级。”

宁稚叹了叹气:“没办法。确实是他们的疏忽。”

她心情很沉重。

不管是这个案子,还是当年张晗的案子,陈钧都帮了她很多。

陈钧是个好警察。

而今天,她为了自己的当事人,将陈钧置于受处分的境地。

宁稚出去喝了点水透气,又上了洗手间,才回法庭等待下半场的庭审。

时间到了,合议庭三位法官入席。

审判长宣布将王书磊缺乏司法验伤一事纳入评议。

庭审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