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离婚后家暴赔偿案(2)

玫瑰法则 霏倾 1183 字 1个月前

她看着宋育华,摇了摇头:“痛苦的时候更多。这就是为什么抚养权案件里,法律支持条件更好的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原因。孩子会长大,他需要的,只会越来越多,除了爱,还有物质。”

宋育华崩溃大哭。

“可我怎么办?我并不想这么穷,可我没办法改变过去,这样的我,难道就不配和孩子在一起吗?”

宁稚将纸巾盒推到她手边,平静道:“你这次的抚养权纠纷,我接不了,我也劝你不要再找其他律师做这个案子,因为没有赢的希望。你坚持做,只会浪费时间和律师费。”

宋育华哭道:“可我想和孩子们在一起……那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啊!是我的心肝宝贝啊!”

宁稚看着她这样,也特别难受。

她也是即将成为母亲的人,她能感同身受。

她看一眼案卷材料。

宋育华和前夫是去年10月离婚的。

法律规定,离婚一年内,还可以追诉离婚时未主张的家暴赔偿。

超过一年,法庭则不再支持。

“我会帮你追诉离婚时未主张的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赔偿。你拿到赔偿金后,想办法做点什么小生意,先让自己的经济条件好起来,再来找我帮你打抚养权官司。”

她说完,把手头的资料全都装回文件袋里。

“距离你离婚已经过去11个多月,要赶紧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否则离婚超过一年,法庭就不会再支持你赔偿的主张了。如果你同意我的建议,咱们现在就签协议,我争取明天就上法院给你立案去。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可以带着材料离开。”

宋育华泪流满面地看着她:“只有这个办法了是吗?”

“我认为是。但你如果不信,可以去咨询其他律师,有需要再来找我。但我必须告诉您的是——再回来找我,就得走正常的代理服务流程,正常付律师费,而不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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