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黎花诗拒绝了贫民窟那小子给自己找的几个会做饭的大婶后。
贫民窟少年皱紧了眉头:“你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
黎花诗:“女的,会做饭的啊!”
“我找的这几个,哪一个不是女的?哪一个不会做饭?”
黎花诗满脸嫌弃的啧了一声:“那叫会做饭?能把吃的弄熟就叫会做饭了?连我的厨艺都比不上,我就是用脚做都比她们做的好吃!”
“你要想找厨艺好的,这个月钱不够。”
黎花诗:“你放屁!我打探过了!做饭的厨子一个月月钱最多的也就12块大洋!最便宜的才8块呢!”
“你说的那是没什么太大要求的,你的要求完全就是要御厨。”
黎花诗:。。。
“那你找个比她们手艺好点的,我再加点钱。”
最后,贫民窟那小子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找到一位手艺说是堪比御厨的年轻女子。
叫做小芳。
据说小芳之前是在酒楼做帮厨,因为被大厨压着没有出头机会,所以工资并不高。
这话黎花诗不信,手艺能堪比御厨的人,想要出头机会,有的是办法。
毕竟开饭店,要的就是味道上的手艺。
除非那大厨手艺能比御厨还了不起,不然谁家开饭店的老板这么想不开?
于是黎花诗听到贫民窟那臭小子这么说后,面无表情的看着那家伙。
“你把我当傻子呢?”
贫民窟小子:。。。“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家老板想要小芳姐祖上的配方,小芳姐不愿意,就一直压着她。”
黎花诗眨了眨眼,倒是没问什么那她为什么不去其他饭馆干活这种话。
这个年代,搞死一个人轻轻松松,就看对方有没有胆子这么干。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我收下她,可能会有麻烦?”
贫民窟少年摇了摇头:“我不清楚,可能会有,可能没有。”
黎花诗翻了个白眼,不过她倒是不怕麻烦,别人找茬的话,她正好可以讹一笔。
于是黎花诗把小芳姐留下了,以一个月十块大洋的价格。
既然会有麻烦,那她当然可以讲讲价了。
而且十块钱方便算账。
小芳姐要说多年轻也算不上,看起来也有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