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霁回过头:“这是酒吧里最火的一款鸡尾酒,不知道你喝不喝的习惯,不习惯可以换。”
小主,
“我都可以。”何忆南无所谓,喝了一口酒,问道,“你常来这儿?很熟?”
“其实也不常来。”林初霁笑着道,“但是的确很熟,酒吧的两位老板都是我的大学同学。”
何忆南明白了。
不一会儿,另外一个染着红色头发的朋克青年走了过来,依然是非常熟络的样子:“要过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临时决定的。”林初霁回。
“要唱一曲吗?”红头发青年问。
“好啊!”林初霁爽快的答应了。
何忆南不用问也知道,这应该就是酒吧的第二位老板了。
而且直觉告诉他,这两个朋克青年,是一对…
不过此刻他的目光被台上闪闪发光的女孩牢牢吸引住了…
原本以为她会选择一首轻柔抒情的歌曲,结果是一首朋克的摇滚曲,瞬间嗨翻全场。
她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又一亮。
一曲结束,红头发青年道:“很迷人是吧!”
半晌,何忆南才意识到是在跟自己说话,应了一声,无可否认,确实很迷人。
“我们大学时候,还组过乐队呢,当时可受欢迎了。”红发青年回想起往事,嘴角不自觉浮现出笑着,但片刻就消失了,“不过,最后都被她那个愚蠢的男朋友毁掉了。”
何忆南有点印象,好像上次的宴会上,刚好见证到她那个愚蠢的男朋友劈腿了。
“你是想追求她吧?”红发青年又问。
何忆南倒还没想那么远,不过无可否认,的确是有好感,而且是很有好感。
“如果你真有想法,我劝你先别让她察觉到。”红发青年的语气算得上是语重心长,“她什么都好,就是眼光不好,偏偏看上了一个蠢货,如果发现你有什么想法,保证会离得远远的。”
这的确算是一个很重要的提醒。
何忆南虽然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陌生人这么好心,还是举杯:“谢谢。”
红发青年显然也看穿了他的想法,勾唇一笑:“不谢,因为比起她那个愚蠢的男朋友,你看起来顺眼多了。”
已经是前男友了。
但是何忆南没有纠正。
“我叫阿善。”红发青年自我介绍,又问,“你呢?”
“我叫何忆南。”何忆南再次举杯,“幸会!”
“她那个蠢货男朋友早该换了,你说是吧!”阿善看向台上唱歌的人道。
“对。”何忆南很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