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一招釜底抽薪

清初时期,知县,都由吏部来决定任免。

当时,全国的知县等级划分并不清晰,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来确定知县的缺分,而是以赋税多寡来判断。

但每个县的情况都不同,仅仅以赋税多寡来决定缺分,会导致治理地方变得困难,出现“人地不宜”的问题。

雍正登基后,积极听取各省督抚的建议,决定以“冲、繁、疲、难”四个字重新确定全国各知县的缺分。总体来看,四字最要缺和三字要缺的知县不多,大多数是中缺和简缺。

新的标准制定后,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雍正发现吏部在选拔知县时往往只考虑他们的出身和资历,而忽视了他们的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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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被选为最要缺和要缺知县的人,上任后根本无法胜任繁重的工作。

各省督抚们意识到这个问题后向雍正提出建议,最好是从本省的知县中选出有能力的人来填补最要缺和要缺的职位。

可以说,督抚的建议是合理的,因为只有在本省任职过的知县,才更了解当地的风俗人情,不会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况。雍正是一个务实的皇帝,他听取了督抚们的建议,将最要缺和要缺知县的选任权交给了各省督抚,这就是所谓的“题缺”。

尽管题缺制度很好,但却在无形中削弱了吏部的人事权。随着时间的推移,督抚们对权力的欲望也不断膨胀,吏部和督抚之间的矛盾逐渐加剧。

进入乾隆朝后,各省督抚以“地方难以治理”为借口,纷纷请求改调中缺和简缺的知县为要缺。乾隆皇帝以精明着称,他知道督抚们名义上是为国为民,实际上却是为了争夺权利和利益。

道理很简单,只要将中缺和简缺变为要缺,知县的任免权就掌握在督抚手中。这样的做法显然遭到了吏部和乾隆帝的强烈反对,为了保持中央和地方政治生态的平衡,乾隆下旨,规定原定的各种缺分不得随意更改。

所以,想调任到中原或者江南富庶地区的,或者要升迁的,要到吏部去跑步找人,想在两广境内调任的,那就要找两广总督府衙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