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刚打了一头野猪,还能顶一阵子。
陆峰正准备离开,就看见一个灰色的东西从他的眼前一闪而过。
是一只野兔。
野兔不大,没有几口肉,但抓回去给妞妞当宠物倒是可以。
妞妞没有玩具,若有一只宠物,她肯定开心。
陆峰大步追上去。
那只野兔不大,但速度不慢,一下蹿出老远。
陆峰追了好一段距离才追上它,在它钻进洞前一秒抓住了它。
“小东西跑得还挺快。”
陆峰抓着兔子的耳朵正要离开,目光扫过了一株植物,他双眼登时睁大。
这是……这竟然是一株野山参!
陆峰狂喜。
野山参的价值可不比野猪低!
他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收获。
也不知道附近还有没有。
他快速在四周寻找起来,惊喜的发现几百米外还有两株!
这座山这么大,指不定其他地方还有。
他正愁不能改善家中的情况,现在机会就来了。
陆峰考虑一番,选择了一株最小的。
挖野山参是技术活,他真怕自己手抖破坏了野山参的完整。
就算他不太懂,也知道完好无损的野山参才最值钱。
再则,他不知道野山参的具体价值,可以拿一株小的去试试水。
“你可是立了大功了,回去我让妞妞好好养着你。”
陆峰拍了拍野兔的头,将它放在背篼中,撸起袖子开始干。
挖野山参技术要求太高,陆峰自诩自己是细致的人,但也挖断了一根参须。
陆峰有些遗憾,但也满足了。
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薄汗,不敢耽误时间,摘下几张树叶将野山参包住装在兜里,朝着镇上走去。
陆峰没去昨天的秋水镇,去了比秋水镇远十多里的景阳镇。
景阳镇更靠近市里,更大更繁华,他的选择会更多。
另一方面,秋水镇有一个隐患——刀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