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少年怎么选,她都能验证心中所想。
最终的结果是,少年弯腰了。
花槐迅速掀开他的衣袖,嘴里说着:“我也来捡。”
少年没有料到花槐的举动,衣袖猝不及防被掀开,手臂上的伤触目惊心。
花槐瞳孔骤缩,他右手臂被火焰燎过,皮肉黏糊在一块儿,湿哒哒的,伴随着红血丝。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住了,花槐背在身后的右手,已经握住了肋骨匕首。
僵持片刻,花槐率先开口,“你的手,怎么受伤了?”
少年神态自若,“我是点灯人啊,小姐。”
“今早灭灯时,不小心打翻烛火,点燃衣袖,便烧成了这副模样。”
怪不得,今晚无人点灯。
少年不是左撇子,他是受了伤,无法使用右手。
而光使用左手,难以点灯。
少年的不合理之处,似乎在这里得到了解释。
肋骨匕首消散,花槐恍悟道:“是这样啊,我没见过这种伤口,有些害怕。”
她将问出那个问题的原因,归咎于自己的无知。
身为千金小姐,她的所见之物,皆是美好的。
并非她不知道他的身份,是点灯人。
少年维持着弯腰的姿势,神情黯淡道:“很抱歉吓到小姐了,请让我放下衣袖吧。”
花槐听话的放下了,弯腰与他一起捡起珠钗首饰。
先前这名少年所为的怪异之事,可能另有隐情,只不过还未曾被她发现。
毕竟是甄府小姐的心悦之人,不该是她心中所想那样。
根据少年的计划,他会在四日后的晚上,使用钱财分批诱惑当晚巡逻人员和看门家丁。
他分析道:“此前,小姐从未有过出格行为,当晚巡逻人员必定会和往常一样松懈,看门家丁亦是如此。”
“我会趁着这几日的白天,去府外租一辆马车,以备我们逃离之用。”
据花槐所知,马车的速度比不上直接骑马。
若是甄府中有人会骑马,追赶上他们不是难事。
但直接骑马也是不行的,花槐不会骑,以她的身高也难以驾驭成年马匹。
花槐看向少年,脱口而出道:“你会骑马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