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比沈砚想的,还要深。
他一边走,一边把陈默签给他的那份补充协议,掏出来,重新看了一遍。纸是陈默当场写的,字迹潦草,条款简单,就两行:共知权,双向。他看了一遍,正要收起来,忽然发现——纸的背面,还有字。
字比正面小得多,写得挤,像是怕人看见,又不得不写:
“附则:若本卷片场失控,沈砚需承担连带责任,负责赔偿影城损失,并以其全部权益作保。”
“连带责任。”沈砚的脚步,停住了。
“怎么了?”白露问。
沈砚把纸翻过来,给她看。白露看完,脸色变了:“这行字,什么时候写上去的?”
“不知道。”沈砚说,“陈默写协议的时候,我只顾着看正面——正面是共知权,双向,没有陷阱。可他写字快,背面的附则,可能是同一个笔,顺手写的。”
“顺手?”阿凯说,“‘承担连带责任,全部权益作保’——这八个字,够把我们所有人,都押进去。这哪是顺手,这是埋伏。”
“埋伏。”沈砚重复道,“他给钥匙,要签协议——协议是幌子,背面这行字,才是他要的东西。他要的,是我‘承担连带责任’的签字。只要我签了,片场一失控,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你签了吗?”白露问。
沈砚没有回答。他低头,看着纸的右下角——那里,有他的签名。他签名的时候,纸是正着的;他签的位置,在正面条款的末尾。
可背面的附则,正好,也落在签名对应的位置。
“签了。”沈砚说,“我签的是正面;可背面这行字,踩着我的签名——法律上,这叫‘附则’。”
“能作废吗?”阿凯问。
“能。”沈砚说,“只要双方同意。可陈默现在,不在这儿。”
他抬起头,看着走廊深处。他忽然明白——陈默给他钥匙,不是要帮他开门;陈默要的,是他“签字”这个动作。钥匙是饵,协议是钩。
“难怪他走得那么快。”白露说,“他拿到了他要的东西——你的连带责任。”
“他不一定拿得到。”沈砚把那张纸,折起来,没有撕,“合同的有效性,看‘合意’。我签字的时候,不知道有背面的附则——不知情的附则,可以主张无效。这一笔账,等我们出去,再跟他算。”
“可他会说,你签了字。”白露说,“字是你的,笔是你的——他手里拿着你的签名,就等于拿着把柄。出去之后,他说‘沈砚同意承担连带责任’,谁信你‘不知情’?”
“所以这张纸,不能落在别人手里。”沈砚把折好的协议,贴身收好,“它在我身上,就只是一张纸;它要是在陈默手里,就是一份凭据。陈默聪明,可他犯了一个错——他把凭据,先给了我。”
“他把钥匙给你,把凭据也给你?”阿凯说,“他这不是给自己留把柄吗?”
“他以为我不会看背面。”沈砚说,“他以为我急着救老周,签完就走。他算错了账——我做制片十年,签字之前,永远先看背面。”
他继续往前走。走廊两旁的胶片,越走越密,一卷挨着一卷,从地面,一直码到顶棚。沈砚随手抽出一卷,打开盒盖,抽出胶片,对着墙上的灯看。
胶片上,是一张脸——没有五官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