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皙的手背上,被硫酸灼伤的皮肤凹凸不平,如今被青黑色的痕迹覆盖,和淡淡的牙印组合在一起,有一种旖旎的诱惑情意。
薄闲声音发哑,沉沉的笑声通过胸膛传递给身前的人:“就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爱不释口。”
那是一个英文单词的刺青,由玫瑰花枝组成的Aurora。
在恋人身上留下属于自己的身份象征,大大地满足了薄闲的占有欲,就好像打下了自己的标记一下,这个人只能也只会是他的。
“怎么想到去纹身的?”
“留了疤不好看,这样就好看了。”
当然不仅仅是这个原因,时星澜垂着眼皮,视线顺着Aurora的线条滑动,弯了弯眼。
这样就可以将最爱的你纹在身上,成为我血肉中最漂亮的组成部分。
薄闲咬了口眼前遍布吻痕的脖颈:“虽然我很喜欢,但以后不要再做会让自己疼的事了。”
“不疼的。”时星澜转过身对着他,眼底有融融的光,温柔而坚定,“这是我送给自己的礼物。”
像他之前说过的一样:我的过去荒芜到寸草不生,而今终于有了光。
薄闲是他的光,将他一步步从泥潭中拉了出来,在他的心目中,这个人就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
他将代表薄闲的单词刻入骨血之中,尔后如遇万千风雪,黑暗泥泞,这个人也会陪着他一起走下去。
睡前,时星澜背着薄闲,偷偷在小号上发了条微博,薄闲是第二天睡醒后才看到的。
两只戴着戒指的手十指相扣,配文是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