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5页

入嘴第一感觉就是辣,但是并不是那种干辣的感觉,而是浑然天成的味道,虽然很刺激味蕾,但是并不呛口,隐约的肉香味,牙齿咀嚼一下,带着皮的五花肉就混合着青椒被嚼碎,香味越发浓郁了,满满的肉香加上存在感强烈的尖椒,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这绝对是袁主厨最擅长的拿手菜!亚历桑德拉判定。

吃到最后嘴里带着一点点甘甜的回味。

亚历桑德拉道:“这猪肉,比我们大赛的食材,的确要好得多,你们说这是什么猪?”

没人回答他,因为早在他开口之前其他人就毫不客气地夹起肉来吃,安东尼惯是个饮食清谈的爱好者,但是吃过一筷子辣意十足的肉以后,就管不住自己的嘴了,很辣,但只是刺激舌头,不会让人觉得受不了。

更不用说高斯和居曼李了,高斯还好一点,至少只隔了一个人,手伸长一点也勉强可以够到。

居曼李就不行了,隔了两个人,太远了,但是距离并挡不住一个吃货想要吃的心,直接站起来去到亚历桑德拉身边吃,还挺方便。

至于形象,厨师为了品尝美食,形象可以暂时放后。

菜一道接着一道的上来,不管是哪一个的菜上来,大家都达成了“友好”共识一起吃。

其中最倒霉的绝对要数周世杰了,必须牢牢守住作为厨联会长的身份,也是为了给国际友人留下一个好印象,并没有参与进来,而且架不住他身边做的居曼李不要脸。

只要是他的菜上来,居曼李就会说上一句话来套套近乎,然后筷子就老实不客气地伸向菜品了,那真的是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逐渐乌兽化啊,说起来周希那兔崽子去什么地方了,最近怎么没看见他。”周世杰嘀咕,虽说很嫌弃,看见就像责两句,但毕竟是自家的,看不见还说有点想。

很快菜就上了个七七八八了,只剩下最后两道菜了,一道也不算是菜,是高斯点的米饭,没错,五色糯米饭还没有上来。

但是他的菜怒江琵琶肉和肉心水酥已经吃完了。

五色糯米饭需要浸泡再煮,虽然袁州已经用特殊手法加快了浸泡的时间了,不需要泡一个小时那么久,但二十分钟还是要的,加上蒸制的时间,自然需要在后面呈上来了。

作为少数民族壮族,布依族的特色食品,经常用来祭祖或者大型活动使用,可见五色糯米饭还是很有讲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