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他五年了,不,我不了解他。
那你何必还来自讨苦吃?我为什么他妈的就该知道原因?
Lestrade叹了口气。我是死马当成活马医。他是个王八蛋可是有他在破案率就高。他停了停。至于你他似乎想了想,你看上去是个好人,所以我坦率跟你说,他看了看,确定他的手下全都不在公寓里,他是很混帐,目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凡夫俗子关心的事情他全都毫不在意,还睚眦必报。但就算这样他耸耸肩,Sherlock Holmes仍是个伟大的人。我想也许有一天,如果我们运气够好的话,他可能还会成为一个好人。他抬起一条胳膊,鼓励性地在John的肩膀上拍了拍。谁知道呢,也许你就是那个让他转变的人。
Lestrade转身要走,John欲言又止:这么说他刚才说的,对Anderson说的,是?
Lestrade又耸耸肩。我看过心理分析报告,也咨询过医生,我想最好这样说:和他的哥哥谈谈。他可能是唯一知根知底的人。然后他就走了。
John叹息一声。整个世界似乎正在慢慢盘旋着离他远去,让他觉得有点恶心要吐。此时,此刻,他渴望投入熟悉的环境,极力想把握住现实中的一切。他扯掉脖子上的领结,解开天价衬衫的扣子。他那只和麦片粥颜色差不多的旅行袋里有一件扭花套头毛衣,特别的不起眼,他觉得那件衣服才和他的人很协调。也许微不足道,但此刻是他能拿到手的仅有的东西了,是硕果仅存的与Sherlock不沾边的东西。
出租车内静悄悄的,Sherlock稍稍有点不安,因为John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变得次要而很少再想起。他现在的主要思想,应该说全部思想,都集中于那个游戏,集中于方向盘后面的那个杀手和旅程终点即将呈现的各种结局。然而还是有太多太多其他的东西,始终在他大脑的外围嗡嗡作响,让他想起心因性跛行的身影,吐字平稳的柔情细语,金灰色的头发,湖蓝色的眼睛还有那个吻。那个美好的令人陶醉的吻曾在他心中燃起熊熊烈火,但很快就被浇灭,那个吻也在分开后的几秒钟内失去踪影。
回忆让他的嘴唇针扎般的疼,这感觉熟悉得可怕,内心深处的欲望和渴求曾让他抓着灭菌针筒和止血带不放,现在他想伸手去够那浅棕色的双手,沙色的头发和可靠的肩膀。他可以得到,只要他活过今晚,就可以得到。只要给他机会让他去解释,去推倒重来,让John忘掉他可怕的以往,重现新婚之夜的情景。他决定,如果接下来的几分钟里自己没有死掉,就要着手进行这一切。
他们停了下来,杀手下了车,走到车后边,打开Sherlock这边的车门。
这是哪里?Sherlock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颤巍巍的。不过这个的哥没那么好糊弄。
你对伦敦的街道了如指掌,这是哪里你很清楚。
罗兰克尔专科学校。Sherlock主动说了出来。为什么来这儿?
的哥没有耸肩,倒是以歪了歪头作为代替。这里门开着。清洁工还在。Sherlock注意到,他从来没有笑过,也没有任何身体上的夸张举动,有如在背课文,似乎他完全是按计划行事。说实话,这有点让人毛骨悚然。Sherlock感觉他是受人调遣,连说的每句话都是事先安排。
开出租有个优点,的哥继续说,总能轻而易举地找个僻静地杀人。真不明白我的同行怎么不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