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新县令到任

明末争雄 如梦观影 1498 字 16天前

“哦?你家老大可是赵捕头。”

“自然。”

“他设置这些流哨,平日里是否组织流民巡逻?”

“有的,五户一丁,一年一换。每哨负责远近十里的治安巡逻。只要干得好,这片荒滩便与他们开垦。临近的流哨之间开展评比,每三年一次,十哨一组,取前三名评优异,连续三次优异,则所得土地永续耕种,流哨内所有二十岁以下者,皆可落江夏户籍。”

“这土地无主吗?”

“当然是有主的。”

“可地主如何能同意流民聚集,还能永续耕种?”

“嗐,反正都是荒地,那些大户也不在乎。再说,合作社买断了这些流哨的租税,只要愿意以这块地入股,合作社便能给那群地主分红,傻子才不干。”

“合作社?”

汪元兆并非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在县衙时,就有书办说,江夏东南有个苏家湾,搞了个合作社,将地主和农民都组织起来,联合纳税,这两年不仅连续给朝廷足额贡献了税银,听说地主和农民的收入还都增长了。

“就是陈进士搞的那个合作社。听说就是把地主的地、农民的劳力、商户的银子都算作股份,弄得个像商会的社团,入股的无论土地、劳力还是银子,都统一经营,联合生产,获了利润,再每年分红。”

白役说不清合作社的具体工作,但这几年道听途说,又参与流民安置,倒也能讲个几句。

“小的说话不定准,您听听做个参考。若要正儿八经搞清楚,还得去苏家湾。”

“嗯,大致懂了些,不过合作社与这些安置哨点的荒地有什么关系?”

“因为这片地方几乎所有的村湾都入了合作社,那些地主为了有足够的佃农,再加上还想做点生意赚些银子,也都入了合作社。地主以这些不值钱的荒地入股,合作社将流民安置在这里,然后就会有农会、工会的人上门邀请流民入会。他们入了会,将这片地从生地经营成了熟地,收入增加了,合作社就会给他们包税,只要加入包税契约,以后这片土地的所有产出,合作社抽三成,但是皇粮国税全部都由合作社代缴。地主们能拿合作社分红,流民们减轻了负担,所以皆大欢喜。”

白役滴里嘟噜讲了一顿,汪元兆听清楚了前因后果,可这里面的关节还是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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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多地,就这么些人,为何地主们分开经营就不行,这个合作社经营就能增加收入?只抽三成收益,为何就能满足皇粮国税,还能给地主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