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晴。
陆家寨讲武堂前的空地上,黑压压站满了人。全寨八百多口人,只要能走动的都来了。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气氛凝重而压抑。
空地中央搭起一个简易的木台。台上放着两张长桌,陆弘、沈元舟、柳明漪等核心成员坐在左侧,右侧是五花大绑的李三和赵老六。两人跪在地上,面如死灰。
台前立着一块新制的木牌,上面用炭笔写着“公审台”三个大字。四名守备队员持矛肃立,维持秩序。
辰时正,陆弘起身,走到台前。喧哗声渐渐平息。
“寨民们!”陆弘声音不大,但清晰地传遍全场,“今天召集大家,是为了一件事——粮仓失窃案的公开审理。”
他停顿,扫视全场:“三天前,常平仓被盗粮食三十二石七斗,盐五十斤。经查,作案者是铁匠李三、木匠赵老六。两人挖地道潜入粮仓,盗窃物资,并试图逃往黑风山。现人赃并获。”
人群中响起一阵骚动。有人怒骂,有人叹息,也有人面露恐惧。
“安静。”陆弘抬手,“今天审理,不仅是为了惩罚罪犯,更是为了向大家说明:陆家寨是什么样的地方,我们奉行什么样的规则。”
他转身,看向柳明漪。柳明漪起身,捧着一卷崭新的竹简走到台前。
“在此,我正式颁布《陆家寨规约》第一版。”柳明漪展开竹简,朗声宣读,“规约共七章四十二条,涵盖寨务管理、刑事民事、权利义务等。从今天起,全寨上下,无论新老寨民,无论职位高低,皆需遵守。”
她开始宣读核心条款。人群安静听着,很多人不识字,但能听懂那些直白的规矩:
“杀人偿命,伤人受罚。”
“盗窃财物,按价值量刑。”
“公私分明,不得以权谋私。”
“纠纷争议,可申诉裁决。”
“有功必赏,有过必罚。”
条款一条条念出,寨民们的表情从好奇变为认真。这些规则简单明了,给了他们安全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怎么样。
柳明漪读完,补充道:“规约全文已抄录三份,一份存于议事厅,一份挂于讲武堂外墙,一份由监察队保管。寨民有疑义,可随时查阅。”
陆弘再次上前:“现在,审理李三、赵老六盗窃案。按规约,盗窃罪需公开审理,允许当事人申辩,允许证人作证。现在开始。”
他看向台下:“王老汉,请上来。”
王老汉颤巍巍上台,讲述了发现粮仓失窃的经过,以及李三平时在粮仓的工作情况。
接着是孙二狗。他上台时腿都在抖,但还是一五一十说了那天清点粮食、半夜看到火光的事。
然后是周大牛,展示了从李三住处搜出的工具和赃物。
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轮到李三和赵老六申辩时,李三突然磕头大哭:“寨主,我认罪!我全都认!但我有苦衷啊!”
“说。”
“一个月前,我老娘在老家病重,需要钱买药。我、我没钱,正好有人在黑市找我,说只要偷点粮食出来,就给我二十两银子。我一时糊涂,就……”
赵老六也哭诉:“我也是没办法啊!我儿子被土匪抓了,要十两银子赎人。李三说干一票就能拿钱,我就鬼迷心窍……”
两人声泪俱下,台下有些人开始同情。
陆弘不为所动:“你们的苦衷,我听到了。但这不是犯罪的理由。寨子里有困难,可以向统筹司申请救助;有冤屈,可以向管理层反映。规矩定了,就要遵守。否则今天你因为老娘生病偷粮,明天他因为儿子被绑抢钱,寨子还怎么维持?”
他顿了顿:“不过,你们认罪态度好,赃物大部分追回,这些在量刑时会考虑。”
接下来是议刑环节。沈元舟代表军事系统发言,主张严惩;柳明漪代表内政系统,建议考虑从轻情节;周大牛、张魁等人也发表了意见。
最后,陆弘综合各方意见,做出判决:
“李三、赵老六,盗窃战略物资,勾结外部势力,本应处死。但念其受胁迫作案、认罪态度好、赃物大部分追回,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全场寂静。
“一,罚没两人所有私人财产,补偿寨子损失。
“二,鞭刑四十,立即执行。
“三,终身劳役,不得减刑。每日劳作所得,七成归寨,三成供养其家人。
“四,其家人不连坐,可继续在寨中生活,但需公示罪行,以儆效尤。”
判决宣布,台下响起各种反应。有人觉得太重,有人觉得太轻,但大多数人认为公平——既惩罚了罪行,也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还照顾了家人。
“此外,”陆弘补充,“借此机会,正式成立‘监察队’,负责寨内纪律监督、案件调查、规约执行。首任队长由赵老四担任。”
一个头发花白、腰板挺直的老人走上台。他就是赵老四,早期加入的老寨民,为人正直,在寨中很有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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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赵老四,承蒙寨主和各位信任,担任监察队长。”赵老四声音洪亮,“我在此立誓:监察队办案,只认规矩,不认人情;只看证据,不听空话。无论谁犯了规约,一律按规处置!”
简单有力的话语,赢得了寨民们的掌声。
接下来是行刑环节。李三和赵老六被带到台侧专门搭起的行刑架,由守备队员执行鞭刑。
“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