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双方和解

和解,是在第三天,签的。

地点,还是那间会议室。桌上,摆着两份协议:一份,是秦朗交出的“全部资料清单”;一份,是沈砚签字的“历史公开承诺书”。

律师,还是那两位——陆律师,和许律师。只是,这一回,两个人,坐得很近。

“第一项,”陆律师,念着清单,“秦朗先生,向影城,移交:原始投资记录,三箱;贺临川先生遗嘱,一件;银行往来凭证,两箱;以及,二十年间,与影城相关的,全部合同副本。”

“三箱,”沈砚,说,“两箱——秦先生,您,攒了二十年?”

“攒了二十年。”秦朗,说,“我,恨了二十年。恨,让我,把每一张纸,都留下来了。”

“留着,”他说,“是想,有朝一日,用它,跟贺临川,算账。”

“现在,”他说,“账,算不清了。纸,还给您。”

“第二项,”陆律师,念,“沈砚先生,代表影城,承诺:影城全部历史资料——包括,贺临川先生生平、失踪案始末、影城财务往来——在合适时机,向公众,完整公开。”

“合适时机,”沈砚,说,“是什么时候?”

“您定。”秦朗,说,“我只求——‘公开’两个字,写进协议里。”

“写进去,”沈砚,说,“可以。可有一条,我也要说清楚——”

“您说。”秦朗说。

“公开,”沈砚,说,“不等于‘揭短’。贺老先生,是这座城的缔造者。他的事,要公开——也要,体面地,公开。”

“体面?”秦朗,看着他。

“是。”沈砚,说,“他藏了一辈子,不是因为他,见不得人。是因为——有些事,不到时候,说不得。”

“现在,”他说,“到时候了。可‘到时候’,不是‘倒脏水’。是‘还清白’。”

秦朗,沉默了一会儿。

“好。”他说,“‘体面地公开’——这一句,也,写进去。”

“那,”沈砚,说,“签吧。”

两个人,在协议上,签了字。

律师,把两份协议,各自,存档。陆律师,合上笔帽,对沈砚说:“沈先生,这份协议,是我经手过的,最‘特别’的一份。”

“特别?”沈砚说。

“特别在,”陆律师说,“一般的和解,是‘分账’。这一份——是‘交账’。”

“交账的人,”他说,“把账,交出去了;接账的人,把‘历史’,接过去了。”

“这笔‘账’,”他说,“比钱,重。”

“是。”沈砚说,“比钱,重。”

贺琳,坐在会议室的角落里,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

签完字,秦朗,站起来,走到她面前。

“贺小姐,”他说,“不对——该叫你,‘妹妹’。”

贺琳,抬起头,看着他。

“那盘带子,”秦朗,说,“爸说的那句话——‘光儿,爸,对不住你。’”

“我,”他说,“收下了。”